●速度快:60%城市1天到达,其它城 市2-4天,比汽运快1倍
●运价平:享受铁道部门的优惠政策,价 格优,部分城市包车,价格更平于空 运一半
●时效高:天天准点发车,按时到达, 不受天气等影响,其它运输方式无法 比拟
●超安全:铁路是最稳定的运输方式, 且参加保价,损失按100%赔付,全 程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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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安运输有限公司: 手机: 15910968555(黄先生 ) 手机:15910968555(黄先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经开路新村街道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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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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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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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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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家运输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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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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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由北京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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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托运货物名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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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件数、重量、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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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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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时限及到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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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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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时间: _2011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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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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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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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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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时间:_2011_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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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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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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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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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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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装车, 运输,到达送货,全程服务(全程跟踪,及时反馈),货物抵到达目的地后,乙方第一时间将签收人,地点,电话,时间及时转达客户,乙方负责协调送货的每个环节,保障双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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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保障: 全程有中国财产保险公司承保 元.保险费率为 1% ,应付保险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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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认同乙方可以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以适当的方式安排货物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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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运物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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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承运国家限运、禁运的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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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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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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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乙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人员遵守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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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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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用的核算以双方约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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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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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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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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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费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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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月 日以 形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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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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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人和相关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并要求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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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通知乙方提货时应告知货物的品名、数量、取货时间、地点等与货物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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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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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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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可多个地点提货,可提供仓储)并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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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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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货、转货、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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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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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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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物运达目的地并经接收方签字前,因运输原因导致甲方货物出现破损、变形等现象,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客户原包装的物品,内件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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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及时、安全、准确、按客户指定的到达目的地并将签收结果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的延误、丢失、损坏,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采用航空或其他最快的运输方式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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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无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委托费用,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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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运错目的地或收货人,乙方无偿运至规定地点或收货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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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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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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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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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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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货物的合理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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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失。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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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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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票货物运输结束后,合同自然解除(长期客户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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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后如尚有待结算费用,须在3日内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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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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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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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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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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